曾遭非法劳教判刑 甘肃陇西县刘汝兴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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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甘肃省陇西县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汝兴因中共当局长期迫害,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家中离世。刘汝兴曾经被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判刑三年。

刘汝兴(刘汝新)

刘汝兴(刘汝新),生前为陇西县西北铝加工厂职工(现名:中铝西北铝加工分公司)。自修炼法轮功以来,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被邪党当地六一零、公安局、保卫科长期的精神、经济迫害,并遭绑架、非法抄家。

刘汝兴二零零一年元月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又被劫持在陇西县拘留所洗脑班四个月。二零零三年七月从家中被陇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宋建华与西北铝加工厂保卫处人员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早晨,刘汝兴被陇西县国保大队与西北铝保卫处恶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的物品有:大法经书、师父法像以及真相资料。直接参与和指挥绑架的为陇西县国保大队新任队长陆德昌(音),参与绑架的还有陇西县国保大队恶警王军(音)以及西北铝保卫处宫文智。刘汝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天水监狱遭受迫害。

刘汝兴从黑窝出来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失去了正常的工作,生活没有保障,饮食很差。就在离世前,六一零、厂保卫科还找他所谓的“谈话”,进行精神迫害和骚扰。

西北铝加工厂众多法轮功学员长期遭受恶党人员迫害。三十四岁的毕文明二零零二年二月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送到兰州大沙坪监狱,二零零四年转入定西监狱,于同年九月三日在定西监狱被迫害致死。毕文明的岳父岳母被陇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宋建华多次上门骚扰、恐吓,在二零零二年元月、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先后离世。


陇西县公安局:
张局长(张广集):13909329216、0932-6622128(办)、0932-6622139(办)
马宪武(书记):0932-6624237、0932-6611715(办)
国保队队长陆德昌:13993213556
李长根


西北铝(单位)直接参与非法迫害人员:
王福兴(武装保卫部长):13909323638、(宅)0932-6628836,(妻)焦丽艳
住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1506楼3门3号,邮编:748111
靳正禄(音)(专管迫害法轮功,相当于610):13993273872
赵春涛(干事):住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1607楼2门9号,邮编:748111

单位领导:
地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西北铝压延厂,邮编 748111

厂长张学平:13830260837、0932-6628803
书记李建荣:13809328046、0932-6628801

黄金法(厂长):13519026858、(宅)0932-6629150,(妻)马喜凤
住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1702楼1门9号,邮编:748111
王雄(书记):13993223687
住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1006楼2门9号,邮编:748111

王福兴,宅电:0932-6627198,单位:0932-662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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